3月30日下午,内江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奉友国,自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静春分别率队赴泸州中院调研交流沱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和“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泸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徐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简兴超,泸州中院环资庭等参加座谈交流。
徐斌表示,加强沱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筑牢生态保护屏障,是沿江法院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纽扣法庭”工作机制的设立,就是要打破区域壁垒,切实增强跨域司法协作的深度和广度,实现聚合与增幅的双向效应。
要凝聚共识,加强区域一体化建设,探索“6+N”“纽扣法庭”设立模式,依托沿江法庭,将司法保护的纽扣扣好、扣完;
要精准定位,结合地区特色赋予每颗纽扣特有的色彩;
要瞄准靶向,针对养殖业水污染、生活污水排放等采取针对性的司法服务工作;
要把准脉搏,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工作优势,加强预防性司法工作,找准工作的发力点。
郑静春表示,基层法庭作为沱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的前沿阵地,是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的“桥头堡”,是司法联动、协同共治的第一线,要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深研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点,在诉源治理、区域联动、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充分发挥好其小单元的大作用。
同时,泸县法院牛滩法庭与富顺法院赵化法庭作为“纽扣法庭”工作机制中扣好的第一颗纽扣,也要进一步深化合作内容,探索协作途径,努力打造样板纽扣。
奉友国表示,泸州是沱江流域七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的发起者,“纽扣法庭”工作机制正是协作机制的进一步深化,内江中院是今年的轮值法院,通过本次座谈,在交流互鉴的基础上,也为“纽扣法庭”工作机制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启发。
下一步,内江法院将进一步推动纽扣法庭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区域工作整体开展,在做好诉源治理的基础上,充分挖掘法庭工作潜力和地方特色,构建区域特色纽扣,赋予“纽扣法庭”工作机制更丰满的内容,更斑斓的色彩。
座谈会上,泸州中院环资庭介绍了泸州两级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在环资案件诉源治理、跨域协作、部门联动、责任追究、生态修复、理念传播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各方围绕辖区沿沱江流域人民法庭建设分布情况、自然资源的分布概况、“纽扣法庭”结对意愿和建设发展方向,以及特色亮点工作开展等方面开展了深入的讨论交流。
(邓新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