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施行,开启了全社会“依法带娃”新时代。近日,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向一名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发出了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关心关怀,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东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某刑事案件时发现,该案被害人系未成年人,因使用手机软件不当,沉迷网络交友,未受到监护人合理引导,使其遭受不法侵害。
承办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与被害人深入交流,进行心理疏导,与监护人从孩子教育、生活、情感需求、人际交往等方面进行沟通,给予家庭教育指导,并向其当场送达了《家庭教育指导令》。
被害人监护人表示,将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加强对子女的关心关爱,全力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东区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一方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始终坚持“严管+厚爱”原则,秉承“教育挽救”方针,创新审判方式,全力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另一方面针对未成年人案件,按照“法院”+“家庭”相结合模式,从社会和家庭两个角度给予被害人心理疏导,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东区法院将紧密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积极探索教育指导新机制,加强新时代未成年审判工作,护“未”成长、为爱发“令”,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法治保障。(段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