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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法官用“辛苦指数”换取当事人的“满意指数”

来源:仁寿法院 作者:张婕 莫秀娟 发布时间:2022-04-01 12:45:27

“真不好意思,都这么晚了,耽搁你们下班了。感谢你们!”当事人握着法官助理张婕的手,多次表达着谢意。

原告蒋某与被告汤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双方离婚时未对共同经营的猫店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纠纷,汤某将全部猫搬离经营点,蒋某随即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汤某给付猫店分割款20万元。

因双方在离婚时未对猫店里的猫数量、种类、价值进行明确,原告蒋某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主张的金额,庭审中,双方就是否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以及财产的价值等争论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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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双方的各执一词,承办法官积极引导双方秉持实事求是的态度解决问题,并随即采取单独调解的方式,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希望双方能冷静下来,换位思考,从法理、情理等方面给予规劝引导。在数次的沟通下,承办法官结合双方具体情况,提出了解决方案。此时已过了下班时间,双方表示需要时间考虑,便各自回家。 

当被告知“我们已按法官提出的方案协商一致”时,张婕已回家多时,正吃着晚饭。考虑到当事人均在外地,为了让当事人少跑路,怀孕8个月的张婕当即放下碗筷,赶往法院为当事人完成所有手续,该案得以圆满解决。此时,已华灯初上。

长期以来,仁寿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用法官的“辛苦指数”换取当事人的“满意指数”,在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过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责任担当,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

(张婕 莫秀娟)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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