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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法院坚持“四字导向” 有力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来源:隆昌市人民法院 作者:钟 艳 发布时间:2020-03-16 10:57:34

“严”惩犯罪强震慑。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对强奸、强迫卖淫、拐卖妇女儿童等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行为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坚持从严从快惩处。2019年以来该院共审理强奸案件77人,组织卖淫案件46人,对9名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率近50%,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和”解纠纷促维权。设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绿色通道”,对涉及儿童和老弱病残妇女合法权益保护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快速处理抽调1名优秀女法官,选任13名善于做妇女儿童工作的女性基层工作人员作为专职人民陪审员,组建专业合议庭,共同参与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审理。2019年以来审理涉及婚姻家庭纠纷民事案件947 件,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19人,判处缓刑7人,对抚养费纠纷案件尽可能促成调解,调解率达80%以上,为妇女儿童发放司法救助金7.8万元。

“联”动协调聚力量。对内形成以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为核心,7个人民法庭婚姻家庭合议庭为支撑的婚姻家庭纠纷审理网络,对外构建婚姻家庭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大胆创新实践妇联干部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妇联法律援助与法院司法救助衔接,离婚前教育课堂及人身保护令等。实行少年审判“圆桌审判”模式和温情“法官寄语”,变事后挽救与矫治为事前维权与防控,2019年以来帮教妇女儿童50人次,共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和家庭稳定,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法”治宣传营氛围。与川南幼专合作共建法治教育基地,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每年寒暑假与妇联、共青团隆昌市委携手组织全市各校学生开展两次“花儿微公益——我是庭审观察员”儿童职业体验活动。结合“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国际反家庭暴力日等重大节假日节点,组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入社区、送法进企业活动,积极开展妇女儿童法治教育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钟 艳)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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