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中县人民法院银山法庭联合银山镇党委政府、司法所及当地村社干部,成功在诉前调解一起消除危险纠纷。
当事人刘某银和陈某兴因邻居陈某昌的房屋年久失修,随时有倒塌的危险,严重威胁其生命财产安全,从2017年起一直在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要求解决未果,便向法庭递交起诉状要求陈某昌及时拆除危房,消除安全隐患。
陈建庭长在详细查看当事人提交的照片和材料后,意识到陈某昌的危房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如不及时拆除将严重危及周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防止随时可能发生的危险,陈建立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及时联系当地党委政府及村社干部,一起给被告陈某昌做释法明理工作。
陈某昌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签字同意拆除危房,双方的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当事人刘某银深怀感激,向陈建赠送一面“依法为民做主 执行为民解忧”锦旗。(刘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