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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法院:巧化纠纷解“老”忧 柔情司法暖人心

来源:叙永县人民法院 作者:刘利莎 潘芳 发布时间:2022-03-31 17:31:42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尊敬老人、关爱老人、赡养老人,大力发展老龄事业,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

近日,叙永法院分水法庭刘法官像往常一样翻阅新收案件卷宗材料,当看到卷宗封面上刘某琴诉陈某珍借款纠纷诉讼标的是4000元时,她心想,这个案子相对简单,要努力在开庭时促成当庭履行完毕。但当刘法官看到被告陈某珍的基本信息后,她沉默了,生于1937年已是耄耋之年的陈某珍,到底有何困难导致因4000元借款被诉至法院?刘法官带着多个疑问拨通了陈某珍的电话。经过一番了解后,刘法官得知陈某珍是一位孤寡老人,现居住在养老院,她并不想欠账,只因自己的养老金不高,每月还要支付养老院费用,日常也需要添置生活用品,本想按月分期还款,奈何原告不同意,直接将自己告到了法院。挂断电话后,刘法官久久不能释怀,虽然欠款不多,但是一次性还完可能会直接影响到陈某珍的晚年生活质量,加之她既无丈夫又无子女,每月的养老金就是她的生活保障。于是,刘法官将被告陈某珍的具体情况和调解的想法告知原告刘某琴,起初原告刘某琴并不同意分期还款,但在刘法官的多番努力下,原告刘某琴最终同意调解,并同意被告陈某珍每月月底前还款200元直至借款清偿完毕为止。至此,此案得以圆满化解。

身为法官,在坚守法律规定的同时赋予法律温度,给予老年人关爱和关怀,为老年人解忧,是更大的责任担当和努力方向。

(刘利莎 潘芳)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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