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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法院“三个理念”促进诉源治理一季度良好开局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丁如林 胡迩凡 发布时间:2022-03-31 16:22:43

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以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以诉源治理为抓手,切实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取得实效,2022年一季度新收民事、行政案件同期同比下降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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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大局理念,构建体系

主动向县委、政法委汇报,积极融入县域治理,推动县政法委制定工作意见,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对县级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促进县级各部门重视多元化解纠纷工作。与县司法、交通、国土等7个行政部门对接解纷渠道,同县内21个调解组织建立委托、委派调解机制,聘请婚姻家事、医疗纠纷和道交事故等特邀调解员30人,依托各部门力量,有效化解遗留问题。采取预告制度,司法建议,助推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减少行政诉讼纠纷。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由党委领导,法院牵头,政法综治机构综合协调,司法行政,政府法制部门,村社和其他社团组织等广泛参加的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体系,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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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诉服理念,加强引导

强化诉服宣传引导,在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乡镇、街道成立诉源治理工作站,与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调解组织对接,开展法律咨询、调解指导、多元解纷、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等工作,前置诉讼服务、促进基层善治。对涉诉标的小、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纠纷,适用小额诉讼或诉前调书方式,实现快立、快审、快结,屏山法院在全市法院中率先通过诉前调书方式结案4件,当场履行3件。因地制宜,创新调解,充分发挥“两所一庭”“彝调委”“拉哈工作室”等发挥联动调解和特色调解作用,合力化解矛盾。发挥类案示范诉引领,为群体性纠纷提供样板,促进大量纠纷不必进入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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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人才理念,找准关键

院长带头讲授民法典,审判业务庭法官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提升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的水平。出台《屏山县人民法院涉少数民族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实施意见》,着重加强对“彝调委”等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加强对家支调解、德古调解的调解员开展法律培训。健全特邀调解名册制度,培育、引导、支持、规范行政、商事、行业、人民等各类调解力量稳健发展。积极探索建立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对接工作机制,缓解诉讼压力。 

(丁如林 胡迩凡)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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