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昌市人民法院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立足服务乡村振兴职能,主动运用诉源治理机制,成功调处两起涉200余户村民的土地流转纠纷案。
2018年4月,隆昌市某农业公司与普润镇印坝村(原明水村)8组、9组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将200余户村民的400余亩土地以每年300至600元的价格承包流转给该农业公司用于柑橘种植。后因某农业公司经营不善,流动资金出现问题,导致200余户村民的土地承包流转费未按期支付,案涉土地无人管理。
隆昌市人民法院界市法庭受理该案后,采取巡回办案方式,积极运用“诉源治理工作联系点”,将矛盾纠纷治理关口前移,开展实地调研走访,加强与基层组织的沟通协调,多次召集当事人开展座谈征询,摸清矛盾纠纷的深层次原因,从“规范土地流转,完善流转合同”方面提出对策建议,积极探索“盘活土地、保障收入”的处置方案。
在调解过程中,某农业公司对拖欠土地流转费的事实不持异议,但双方在种植果树、修建设备用房的处置以及土地复耕问题上互不让步、针锋相对。考虑到如此大面积的果树迁移、设备用房拆除以及土地复耕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同时必须最大限度地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法官在充分了解事实的基础上,耐心解释、积极引导,促成双方当事人转变态度,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自愿解除土地承包流转合同,某农业公司支付欠付的租金,并承诺将果树限期搬移、土地复耕。
隆昌市法院下一步将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巡回办案”“上门调解”,做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形成“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局面。(罗建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