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攀枝花西区法院对李某甲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和惩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西区法院组织了一批“特殊”人员——尚未切实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旁听庭审,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观摩庭审。
李某甲与李某乙合同纠纷一案,攀枝花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生效后,李某甲未在法定履行时间内履行给付义务,李某乙无奈向西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教育、督促、警示李某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他却置之不理并购买大额证券,同时以虚报财产申请表、转移隐匿财产的方式逃避执行。
庭审中,被告人李某甲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以及发表的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因被告人李某甲具有坦白、认罪认罚以及在案发后主动结清执行标的的从轻或从宽处罚情节,法院当庭以被告人李某甲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庭审结束后,执行法官、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围绕“诚信守约”主题,结合庭审举一反三以案释法进一步对被执行人作教育约谈工作,引导被执行人务必认清形势,算好“经济账”、“信用账”、“事业账”、“法律账”,尽力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努力维护信用,争做诚实守信的好公民,切莫触碰法律高压线从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变成“拒执罪”被告人。
审判席上被告人“后悔莫及”“认罪认罚”“知错就改”的忏悔,旁听席上被执行人“尊法守信”“积极配合”“全力履约”的承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阳光透明”“公正规范”“忠实履职”的肯定,对西区法院依法维护诚信体系建设,认真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给予了充分认可,为西区法院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目标,全力创建“为群众办事实示范法院”增添了更强动力。(谢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