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感谢你们的秉公执法,两年多了,我的血汗钱终于拿到了!”3月21日,隆昌市新民村村民杨某某将一面印着“公正执法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隆昌市人民法院经开区法庭承办法官邱燕的手上。
2019年,因隆昌市某小区的化粪池满溢,臭气熏天,原隆昌市某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标方式与杨某某签订《化粪池清掏协议》,约定由杨某某完成该小区化粪池清理的疏通工程,工程款为17000元。之后,杨某某按约完成排污工程,但恰遇小区前后两届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换届,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杨某某多次找前后两任业主委员会的委员们要求支付其工程款未果,杨某某不得已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邱燕了解到业主委员会在没有征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就委托杨某某为小区处理了清掏化粪池的工程。时隔两年多,案涉小区的业主们不同意签字确认支付杨某某的工程款。现任的业主会委员们对案涉工程款的意见很大,不愿意配合做业主们的工作,且无经费支付杨某某的工程款。
为了更好的处理案件及确保杨某某的工程款能够在法院判决后得到有效的执行,邱燕法官同案涉小区所在的社区及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进行多次座谈,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建议可用小区的物业维修基金来处理工程款的支付问题。后来,该案依法判决隆昌市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向杨某某支付工程款17000元。判决后,邱燕法官对双方进行判后释疑,原、被告当庭表示服判。最终杨某某拿到了拖欠的工程款。
收到锦旗后,邱燕法官表示,这既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公正司法的肯定,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这面锦旗,既是鼓励更是激励,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将尽最大的努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之事,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周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