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仁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利用“蓝牙钥匙”盗窃车辆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因工程缺钱将自己的东风风神牌小轿车抵押,之后以补差价的方式卖给他人。2021年11月2日20时30分许,被告人黄某利用东风风神APP定位获悉车辆停放于眉山市彭山区青龙街道某公司。黄某到达该停放地点后,通过智能互联功能,利用蓝牙钥匙将该车开走。在驾驶该车驶离过程中将车内6000余元现金盗走。经鉴定,被盗车辆市场基准日价格为59333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黄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系仁寿法院审理的第一起利用“蓝牙钥匙”实施盗窃的新型案件,对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二手车购买者如何维护自身财产安全、避免财产损失具有较强的警醒作用。
(耿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