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五通桥法院一审“云庭审”公开审理了乐山市高新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李某友受贿一案。为延伸庭审警示教育作用,区法院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分局、乐山市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庭审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了五十余人现场旁听庭审,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全程直播。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9年2月至2019年12月,李某友利用担任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峨眉山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乐山市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建设、业务协调等方面谋取利益。2008年至2020年,李某友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人民币共计271.752万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某友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某友当庭认罪、悔罪。
五通桥法院将持续通过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为营造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贡献司法力量。
(马文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