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3月7日,四川省妇联公布了2021年度四川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全名单。
2021年,全省各族各界妇女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全国妇联的工作要求,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拼搏进取,充分发挥了广大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了巾帼力量。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广泛宣传优秀女性和集体的先进事迹,用榜样的力量引导和激励广大妇女,四川省妇女联合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内江市威远县新店镇民富村村民委员会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刘红等10人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李丽莎、隆昌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夏明华等190人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等100个单位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以奋斗的姿态、改革的勇气和创新的本领,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在新的起点上创造无愧于时代的崭新业绩,谱写更加绚烂的人生篇章。
四川省三八红旗手(仅内江市法院系统)
李丽莎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夏明华 隆昌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