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威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和法警赶赴连界镇石板河景区内,成功强制腾退一商铺,保障了旅游从业者合法权益,为威远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9年,陈某某租赁威远县某经营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石板河景区内的一间商铺,租赁到期后双方未续租,陈某某因为其他事由拒不搬走商铺内物品。2021年,威远县某经营有限公司起诉陈某某腾退,判决生效后,陈某某仍拒不腾退。2022年,该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威远县法院受理后,立即联系陈某某,陈某某打起了“太极”,口头答应随即搬走物品,但行动上拒不腾退,之后又称已将商铺内物品转让给王某某。经多次实地了解后,商铺内物品确已转让给王某某,但王某某一直否认。执行法官随即决定赶赴连界镇石板河景区,开展强制腾退。执行法官和法警到场后,把法律后果告知王某某,她随即答应马上搬走商铺内物品。在执行法官、法警和周围群众的帮助下,半小时完成了腾退。(孙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