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员防疫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序推动法院工作开展,资中县人民法院结合疫情发展形势,建立疫情期间人员管理“三项制度”。
疫情即时申报制度。全院在编干警、临聘人员及保安、保洁人员,凡接触从疫情高风险地区返资、来资人员,接触确诊病例治愈者、确诊病例患者、疑似病例者及密切接触人员,以及当前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同时填写申报表,逐级向院防疫办、主要领导书面报告。
疫情防控承诺制度。结合近期疫情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制定疫情防控“自律11条”承诺书,171名干警及工作人员就本人及教育家属子女遵守法律政令、遵守“六不五主动”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各项工作等方面进行书面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
疫情期间出资审批制度。凡因公、因私离开资中的干警,均须填写疫情期间出资审批表,说明出资事由、出行方式、行动轨迹、拟接触人员等情况,逐级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才能离开。返资后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作好报告、承诺、隔离观察等相应工作。(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