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资中县法院“三项制度”强化干警防疫管理

来源:资中县人民法院 作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3-12 10:08:35

为进一步加强人员防疫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序推动法院工作开展,资中县人民法院结合疫情发展形势,建立疫情期间人员管理“三项制度”。

疫情即时申报制度。全院在编干警、临聘人员及保安、保洁人员,凡接触从疫情高风险地区返资、来资人员,接触确诊病例治愈者、确诊病例患者、疑似病例者及密切接触人员,以及当前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同时填写申报表,逐级向院防疫办、主要领导书面报告。

疫情防控承诺制度。结合近期疫情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制定疫情防控“自律11条”承诺书,171名干警及工作人员就本人及教育家属子女遵守法律政令、遵守“六不五主动”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各项工作等方面进行书面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

疫情期间出资审批制度。凡因公、因私离开资中的干警,均须填写疫情期间出资审批表,说明出资事由、出行方式、行动轨迹、拟接触人员等情况,逐级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才能离开。返资后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作好报告、承诺、隔离观察等相应工作。(综合办公室)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