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 惩恶扬善执行神速 廉洁奉公真诚为民

来源: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作者:杨书培 梁 潇 发布时间:2022-03-03 18:14:39

公平正义配图.png

2月28日,70岁高龄的黄某友将一面上书“惩恶扬善执行神速 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的锦旗送到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手中,表达对该院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

 

东兴.png

申请人黄某友年老多病,常年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等老年疾病,且无固定的经济来源,生活困难。被执行人黄某强、黄某泉系申请执行人黄某友的儿子,二人拒不履行对其父亲的赡养义务。201798日,法院依法判决黄某强、黄某泉自20179月开始每人每月向黄某友支付赡养费280元,并平均承担黄某友住院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

判决生效后,黄某强、黄某泉未依法履行义务。今年春节前夕,黄某友第二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黄某强、黄某泉支付赡养费、医疗费共计7620元。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对被执行人黄某强、黄某泉的财产进行调查,暂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但考虑到赡养纠纷案件特殊性,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与黄某强、黄某泉联系,希望二人能念及亲情,主动履行赡养义务。长子黄某强及其妻子多次挂断法官电话,拒绝沟通。执行法官联系到黄某强所在村的村干部,详细了解父子间的矛盾,理清来龙去脉,并多次到黄某强家中进行耐心调解和规劝,引导其换位思考,对父亲的养育保持感恩之心,积极主动履行赡养义务。

经过多次释法明理,被执行人黄某强、黄某泉主动向申请人黄某友支付了赡养费和医疗费,该案现已执行完毕。

尊老爱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仍有极少数群众存在“我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也拿我没办法”的错误思想。本案中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依法进行训诫,向其讲法、讲理、讲惩戒,最终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赡养义务。

该案件执行标的额虽小,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东兴区法院执行干警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坚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既维护了法律权威,也弘扬了尊老爱老优良传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跨越山海,骑马溜索,破浪踏雪,公平正义必达。你有难,我能帮。有法庭前国徽下的铁面无私,也有为人子女做人父母的一份动容,阅尽人世间冷暖,赤胆忠心见热忱。有一种力量叫“人民法官”,值得你永远相信。(杨书培 )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