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中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涉小微企业因承揽合同纠纷拖欠款项案件,申请执行人满意送锦旗表示感谢。
2020年11月,某公司到罗某指定的场所(猪场)安装监控设备,双方约定安装费用共计20000元。2020年12月完成安装,罗某支付2000元后一直未付余款。2021年6月,资中县法院判决罗某支付某公司款项18000元。判决后,罗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某公司遂申请执行。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罗某仍拒不支付案款,资中县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罗某的银行账户,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强制措施。
之后,根据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的线索,法院迅速组织力量前往其经营场所查找,被执行人躲在屋内拒不开门,执行法官在门外对其进行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罗某将门打开,但仍表示不支付,执行法官遂将其带至法院拟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被执行人转变态度,表示马上向亲友借钱支付该款。申请执行人见其真心支付,当即表示只收取本金,放弃逾期利息。最终被执行人罗某向申请执行人支付18000元,该案圆满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对该案执行效果非常满意,并向执行法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陈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