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法官,经过你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让我明白了女儿与儿子享有同样的权利,化解了我们父女之间的矛盾,今天我当着你们的面把这笔拆迁补偿款交我女儿,感谢你们!”近日,在四川省筠连县法院调解室内,一位八旬老人找到筠连县法院民事审判庭练小玲法官,将8万元房屋拆迁补偿款亲手交到自己女儿手中,至此,一场因拆迁补偿款分割闹上法庭的纠纷得以化解,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
原来,原、被告系直系亲属关系,3名被告分别是原告的父母、哥哥。因城市建设需要,筠连县人民政府对原、被告坐落于筠连县筠连镇的房屋进行拆迁,于2019年10月与被告廖某某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对前述房屋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补偿给被告廖某某一家。原告认为其与3名被告均属于同一家庭成员,共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均对政府拆迁补偿款享有权益。而被告认为原告早已嫁人,所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已经出嫁的女儿不能享有娘家的财产,且修建房屋时原告并未出资,该拆迁补偿款不应分给原告。原告多次找被告处理拆迁补偿款分割事宜未果,遂将父母和哥哥告上法庭,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练小玲考虑原、被告是亲属关系,如果判决结案不利于化解家庭矛盾,因此决定以调解方式化解本案。练小玲法官坚持在“调”字上下功夫,在“情”字上做文章,本着“血浓于水”的原则,从法理、情理等角度,多次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和亲情感召,经过不懈努力使被告同意支付原告房屋拆迁补偿款8万元,一家人最终重归于好,便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古静 何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