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表彰四川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政法[2020]12号),隆昌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刘波获“四川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钟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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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表彰四川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政法[2020]12号),隆昌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刘波获“四川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钟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