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经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召集,宜宾市树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树刚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第四审判庭顺利召开。
会议由审判长主持,书记员宣读本次债权人会议会场纪律。随后,审判长宣读树刚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受理裁定书和指定管理人决定书,说明本次债权人会议职权并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按照会议议程,各债权人分别听取了管理人关于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管理人宣读债权表、管理人关于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破产变价方案、管理人报酬事项、职工安置初步方案的报告,各债权人以上事项进行了表决,债权人主席宣读表决结果。
本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对树刚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顺利推进及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 叙州区法院一直致力于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推进,下一步,叙州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有序推进破产清算和财产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