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举办“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揭晓活动,公布2021年度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及十大提名案件。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王德彬等人涉黑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提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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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王德彬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二十余年时间内,有组织地实施了抢劫、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妨害公务、组织卖淫、职务侵占、虚开发票、赌博、虚假诉讼、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等58起犯罪行为,实施随意殴打他人、威胁恐吓、故意毁坏财物、阻碍执行公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等19起违法行为,大肆敛财,非法获利数亿元。
王德彬等40人涉黑案系四川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标志性案件,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办案件。该案于2021年1月13日一审宣判。被告人王德彬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组织卖淫罪,妨害公务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职务侵占罪,虚开发票罪,虚假诉讼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赌博罪等罪,与前犯行贿罪(涉孙小果案)、单位行贿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丽娟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强迫交易罪,虚开发票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八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六名被告人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对涉案财产全部依法作出处理。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王德彬等34人未上诉,认罪服判,6名被告人提出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40名被告人中29人被判处重刑,重刑率72%。
扫黑除恶是一场力求除恶务尽的攻坚战,一场志在长治久安的持久战。该案的妥善审理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该案共向13个市级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4份,均得到积极回复,有力推动重点行业乱象整治。该案的妥善审理较好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