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法院渔门法庭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积极探索辖区内多民族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提升审判质效,更好服务乡村振兴,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做出不懈努力。2022年1月18日,渔门法庭“石榴籽”调解室正式挂牌成立。
“石榴籽”调解室是将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法律法规相结合,化解矛盾纠纷的有益探索,是民族团结进步与司法工作紧密联系的生动实践。渔门法庭结合辖区内少数民族众多等特点,为更高效、更及时解决矛盾纠纷,自挂牌成立以来,共聘请14名“石榴籽”调解员,其中少数民族调解员11名。开展调解工作中,案件承办法官及调解员努力做到春节不打烊,调解资源合理调配,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正式挂牌一个月,成功调解纠纷案件23件,涉及标的金额114.02万元。
下一步,盐边法院渔门法庭将继续加强对14名“石榴籽”调解员的业务指导,探索建立适合少数民族地区的调解方式和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调解工作台账。不定期邀请调解员参加座谈会,分享调解经验,探索有益做法。二是优化调解资源。结合盐边县北部乡镇地域、文化等特点,建议“石榴籽”调解员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就近调解、及时调解,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规范调解程序。统一调解协议书、调解申请书、卷宗目录等资料格式,并定期对卷宗进行检查,及时查漏补缺,便于后续资料管理。四是完善制度机制。建立“石榴籽”调解员调解规章制度,定期对调解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防控。(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