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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内江市东兴区法院善意执行暖人心

来源: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作者:杨维蓉 发布时间:2022-02-23 10:01:12

涉及群众利益的执行案件,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还关系到社会稳定。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案件,用心办好每一件涉及群众利益的“小事”,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真正把“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贯穿于每一件执行案件当中。近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执结三起责令退赔案件,申请人潘某、刘某某、伍某某向执行法官表达了诚挚谢意。

2019年至2020年期间,潘某、刘某某、伍某某的电瓶车陆续被偷,事后邓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邓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后法院判决邓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共计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共计一万元;责令邓某退赔被害人潘某2101元,退赔被害人伍某某1056元,退赔被害人刘某某1579元。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对被执行人邓某的财产进行调查,暂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再加上邓某在监狱服刑,无履行能力,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22214日,执行法官收到被执行人邓某已在年前刑满释放,并回老家过年的线索,但考虑到第二天是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是家人大团圆时间,决定暂不采取行动。216日,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邓某老家,向邓某充分释法明理,最终某于当日将案款汇入法院银行账户,目前,案件已执行完毕。(杨维蓉)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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