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加强诉讼服务窗口建设,持续规范诉讼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行为,全面提升诉讼服务工作质效,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近日,筠连县法院出台《诉讼服务窗口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紧扣“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诉讼服务工作主题,从仪表、礼貌、用语、办事等十二个方面作出具体行为规范,对诉讼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着装、言行举止、服务态度、办事效能等方面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做到服务到位、效率提升,指导帮助群众办理各类诉讼事务。
《规范》特别针对诉讼服务窗口人员的监督作出细化规定,在推行督察室内部监督的基础上,创新外部监督方式。一是在诉讼服务窗口摆放工作人员岗位牌,明确立案、送达、评估鉴定、咨询等具体职能,公布工作人员姓名、工作职责,让外部监督主体一目了然;二是在诉讼服务大厅开通“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设立专门岗位,划出专门区域,将反映事项流转办理流程上墙,建立反映事项工作台账,实现外部监督全流程规范化;三是在显眼位置设置监督意见箱和留言簿,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工作人员诉讼服务的评价及反馈意见,公开投诉和监督电话,由督察室进行受理和处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筠连县法院将立足“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打造诉讼服务品牌,切实提升司法满意度。
(何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