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的法律文书不执行怎么办?如何维护案件胜诉方的合法权益?8日,从青神县人民法院获悉,2022年1月30日,在“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中,青神县人民法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让申请执行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基本案情:2017年10月,杨某驾驶登记在周某名下的面包车将马某撞成7级伤残,双方对赔偿相关事宜协商未果后,马某遂向青神县法院提起诉讼。青神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杨某、周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分别向马某支付约10万元、6万元。判决生效后,杨某、周某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杨某、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义务,但杨某、周某一直未履行义务。
为维护案件胜诉方的合法权益,青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及时出警将杨某、周某拘传至法院,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经过释法明理,最终杨某、周某迫于司法威慑力,被执行人提出分期履行的意见,申请人认可同意,当事人双方达成分期和解协议。
按照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周某在年底前就应当支付当年的赔付款,但经多次催收,眼见临近除夕了,周某仍未将款项支付到位,经再一次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告知去其法律后果后,周某在腊月28上午将赔付款10000元主动交到法院。为了让申请人少跑路、尽快领到钱,过一个温暖的春节,青神法院执行干警主动送款上门,交付给了申请人。
在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之际,青神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善意执行理念,继续常态化开展“司法大拜年”专项行动,并针对涉民生案件开通绿色快执通道,确保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暖心年、幸福年。
(高利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