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在即,家家户户喜气洋洋准备年货,热热闹闹准备团圆过年时的时候,攀枝花市东区法院仍有一群人,始终坚守在工作岗位上,风雨无阻,披星戴月,奔波在各处执行现场,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懈奋斗,他们就是东区法院的执行干警。
1月30日,腊月二十八下午3时05分,执行法官据申请人线索得知,外出打工的被执行人陈某某回家过春节。
东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核查案件信息后,与法警一起立即驱车70余公里前往盐边县渔门镇陈某某家中,将陈某某控制并带回法院。
原来2019年陈某某驾车与林某某发生交通事故,给林某某造成经济损失车辆维修款22000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某未履行法律义务,执行中也未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经过执行干警释法明理,迫于执行措施和压力,被执行人积极筹措资金,最终与林某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此时虽然已是晚上9点多,但是能帮群众兑现胜诉权益,过一个安乐祥和的团圆年,饥肠辘辘的执行干警依然很开心。
这便是执行干警一个平常又不平凡除夕前夜,他们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一直在奔走,一直在路上,以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谢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