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1月26日才到法院交了诉状立案,今天就通知我们来领钱,你们的办事效率太高了,感谢法官!”1月28日下午,在筠连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当事人激动地对法官连连道谢。
1月26日,刘某香等20名村民一同来到筠连县法院立案大厅,起诉宜宾某食品公司,要求支付股权收益款。刘某香等人均系建卡贫困户,2019年1月8日,刘某香等人分别与宜宾某食品公司签订《贫困户股权量化协议书》,按照协议约定,刘某香等人以政府财政专项资金入股,获得宜宾某食品公司量化股权配股,量化股权每人每年保底收益为2000元。宜宾某食品公司支付刘某香等人2019年度保底收益后,未继续支付后续保底收益,遂酿成诉讼。
案件受理后,筠连县法院立案庭考虑到20名原告均系贫困户,且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清晰,于是将案件统一分流到快审团队办理。为尽快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承办法官立即联系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到法院,对其开展释明法理、沟通协调工作。经过承办法官不懈努力,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与20名原告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于2022年1月28日全额支付保底收益。约定日下午,被告如约履行协议,刘某香等20名原告诉求的款项全部兑现完毕。
筠连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民生民本,该20件纠纷的批量调解并成功兑现,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何莹 王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