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井研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利用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吴某某犯诈骗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据悉,该案系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井研县首例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该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2天,有力地震慑了涉疫情违法犯罪。
事情经过: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场上口罩货源紧缺。被告人吴某某分别于2020年1月27日、2月12日使用QQ登陆自己的手机APP微视,发布售卖口罩的虚假信息,并将网上下载的各种口罩、生产厂家营业执照、资质等视频上传到微视频。吴某某在既无口罩货源也不具备售卖资质的情况下,以销售口罩为名骗取他人财物,先后骗得被害人冯某等五人共计人民币7255元,其诈骗所得款项均用于吸食毒品、网络赌博等挥霍。
审理意见: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虚构事实,利用网络平台,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吴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自愿认罪认罚,具有从轻处罚情节。经综合考量,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任何以身试法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在全国人民同心协力抗击新冠肺炎的非常时期,希望每个公民都应当遵纪守法,依法参与疫情防控,共同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稳定秩序。(龙建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