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年已至,年味愈浓,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再次让申请人感受到司法暖人心,执行干警不分昼夜,坚守在执行一线。
赵某申请执行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王某应当支付申请人赵某人身损害赔偿金106097.66元。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一次性支付66000元的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王某到期后仍未按协议履行,1月19日执行法官将王某传唤至屏山法院。
经查明,被执行人王某在收到屏山县人民法院报告财产令后未如实报告财产,屏山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处以司法拘留10日的处罚。对于拒不履行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屏山法院敢于“亮剑”,今年已对3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1人因下落不明已联系公安机关对其采取“临控”措施。
执行申请人刘某、彭某申请执行屏山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已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屏山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屏山某公司位于屏山县的门面一间,经挂网拍卖后一拍、二拍后均流拍了,后经申请人申请、被执行人同意将案涉门面抵给申请人用以抵偿债务。1月19日,屏山法院执行法官一行到现场将案涉门面交付申请人手中,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宜宾市屏山县某限公司申请执行王某追偿权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到期后被执行人仍未按期履行。1月17日,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王某传唤到屏山法院,王某当庭履行第一期还款30000元,并承诺也会按照和解协议按期履行。
陈某申请执行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已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且下落不明。执行法官通过各种努力终于找到被执行人周某联系方式,于1月26日执行法官将双方通知到屏山法院,经过法官2个小时的明理释法后双方达成协议,被执行人周某当庭支付全部标的款25000元,本案得以圆满执行完毕。
屏山法院坚持新春不打烊,执行干警不分昼夜,坚守在执行一线,以“司法大拜年”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民生、弱势群体案件为重点,坚决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极力为群众解决燃眉之急,让群众度过一个温情而祥和的新年。
(胡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