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本可以采用公告送达方式送达的案件,法官不辞辛苦徒步寻找到被告老家,终于将文书成功送达,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2020年8月,被告在原告处先后3次购买包装礼盒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并出具一张欠条承诺2021年4月底付清。2022年1月4日,原告袁某某诉至法院。
欠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款,被告都敷衍了事,到现在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原告:“做生意本就讲究诚信,这样我以后还敢相信谁啊?”
本院受理案件后,在送达诉讼文书的过程中,经多次、多方电话联系均联系不上被告,且被告家在山区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通讯不畅邮件也被退回…按照程序应当进行公告。
考虑到进入公告程序的案件出庭率很低且不利于查明事实,为了减少诉累、提高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负担、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等,考虑到这些因素,承办法官秉承着为群众办实事的态度,驱车两个多小时、步行寻路一个多小时终于找到被告范某的老家,将诉讼材料和法律文书成功送达!
办案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在司法为名的道路上,我们始终坚持着以人民为中心,为民解忧,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为群众办实事,屏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一直在路上!
(周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