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边法院报送的《刘某某等188人诉攀枝花市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案例入选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厅、四川日报社组织开展的全省第二届农民工维权优秀案例活动,是盐边县唯一入选的涉农民工维权案例。
2018年底,攀枝花市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租用盐边县某乡300多亩土地进行番茄等农作物的种植,当地村民刘某某等188人先后为该公司提供劳务,在此期间双方约定了劳动报酬及结算方式。刘某某等188人多次催要劳动报酬未果后,向盐边法院提起诉讼,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民事调解书生效后,某农业开发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刘某某等188人于2020年12月向盐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盐边法院经过多方了解,调查核实,某农业开发公司对另一公司存在到期的债权,且另一公司有案款可执行。该院执行干警迅速将该笔案款扣划回盐边法院,并及时进行案款集中兑付,使刘某某等188人尽快领取到工资,该188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切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本案执行中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用以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盐边法院拓宽执行思路,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执行难”的一个新尝试,也为以后解决类似执行难题提供了新途径。(沈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