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重要载体,“石榴籽”调解是盐边法院落实全省民族地区“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的创新之举,是解百姓之难,分群众之忧的为民之举。1月18日,盐边法院渔门法庭举办“石榴籽”调解室揭牌仪式。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勇,市中院副院长戴洪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林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晓凯等领导见证揭牌仪式。
首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林光同志讲话,林光书记主要从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对法院工作进行了肯定并提出期望。其次,志勇院长、林光书记为“石榴籽”调解室揭牌并为“石榴籽”调解员代表颁发聘书,代表们纷纷表示在以后的调解工作中,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调群众所需,坚守初心,换位思考,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诉源。然后,志勇院长从提升站位、立足实际、凝心聚力、开拓进取等四个方面诠释了做好民族地区多元解纷工作对维护国家安全、推进依法治理、建设法治攀枝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最后,渔门法庭干警带领导参观“石榴籽”调解室和家事审判法庭。
盐边法院成立全市首家“石榴籽”调解室。下一步,将持续深入推动民族地区多元解纷工作。打造好、运用好、推广好“石榴籽”调解室,并加强有关调解力量的培育,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继续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作,通过多部门的协同推动,争取在工作中突出亮点、取得实效、获得肯定。(何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