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再次失信 叙永法院2022年首拘被执行人

来源:叙永县人民法院 作者:李伟 发布时间:2022-01-19 16:45:04

被执行人魏某某是承包工程的包工头,于2016年承包了一项项目工程,租赁申请执行人成某某、杨某的挖掘机实施工作,工程于当年十月完工,但被执行人魏某某尚有195000元租赁费用未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成某某、杨某。申请执行人成某某、杨某多次催收无果,于2019年11月诉至叙永法院,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魏某某依然没有履行义务。2020年,申请执行人成某某、杨某首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魏某某与申请执行人成某某、杨某达成和解协议,承诺自己分三次还款,最后一次在2021年6月31日之前全部还清。但在与申请执行人成某某、杨某达成和解后,被执行人魏某某承诺的三次还款,一次都未履行,申请执行人成某某、杨某遂申请恢复执行。

在本次恢复执行中,承办执行法官积极联络被执行人魏某某,督促其履行自己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魏某某一直以工程款还未结算为由,称自己现在没有能力履行。面对被执行人的拒不履行,在2022年上班第一天,执行法官就立即将被执行人魏某某传唤至法院。执行法官劝导被执行人魏某某主动履行义务,讲诚信,并向其言明利害,但被执行人魏某某依然理直气壮地说自己现在没钱,拒不还钱。面对再次失信、无视法律且拒不履行自己义务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最终决定对被执行人魏某某顶格处罚,将其拘留十五日。

(李伟)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