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上通报了各部门衔接联动情况,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恒,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勇,四川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尹宁宁出席会议并作发布。会议由四川高院宣教处处长王晓曦主持。
四川高院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就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相关情况作简要通报
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建立时间
经四川高院发起,省发改委、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人社厅、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等八家行政管理机关积极响应,2020年4月3日,四川高院与八家行政管理机关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就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联动工作机制作出了制度性安排,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正式建立。
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目标
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和联动机制,推动形成工程建设领域共建共治治理格局;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提升工程建设领域治理有效性,促进建筑业良性健康发展。
衔接联动工作机制运行情况
第一,进行机制培训。
2020年6月24日,四川高院及八家行政管理机关组织召开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视频动员会暨培训会,对贯彻落实《衔接联动意见》进行动员、部署、培训,首批专家执证上岗。
第二,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四川高院与八家行政管理机关会签《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司法执法专家咨询制度的办法》,确立了工程建设纠纷的行政调解与司法确认、定期召开联席会、定期发布典型案例等配套制度。
第三,加强过程中的针对性推动。
针对衔接联动机制实际运行过程中部分地区人民法院司法移送不积极、不及时、不准确、不顺畅及个别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及反馈不及时等问题,2021年3月30日,四川高院及八家行政管理机关及时召开省级联席会,通报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形成共识,并印发《会议纪要》,对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下一步运行提出明确要求,给予及时指导。
第四,加强条线通报督促。
四川高院和八家行政管理机关坚持对本系统推动衔接联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和督促,形成持续发力状态。
数据及具体情形
自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以来的近两年时间里,全省三级法院共向行政管理机关移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及违法线索258件,除仍在处理的案件外,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的137件。
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的具体情形包括:一是行政机关认定行为违法并对相关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是行为虽违法但已过行政处罚追溯期限,行政管理机关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约谈,对违规企业进行信用记录扣分;三是对不属于受移送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违法行为,告知有权处理机关或直接转移送有权处理机关进行处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相关工作情况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恒通报工程建设领域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联动有关工作情况
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恒介绍,通过对各级人民法院移送案件的梳理分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把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作为重点,大力开展行业乱象整治。在建筑市场整治方面 ,针对建筑市场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等问题,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打掉了一批围标串标团伙。针对建筑市场“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15种重点情形,开展“三包一挂”专项整治,对各地新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排查,累计排查项目23000多个(次),查处企业1331家、个人89人,记录不良行为385个,罚款2200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65万元。
针对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开展根治欠薪行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工程建设项目和有关企业进行暗访检查,对欠薪举报投诉案件和线索及时核实处置。2021年,为1.4万余名农民工清理解决工资3.1亿元,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开展注册建造师“双随机”检查,对5000余名存在问题的注册建造师进行公示并记入个人档案,列入重点监管。对不符合资质条件要求的“空壳”企业进行清理,依法注销598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在房地产市场整治方面 ,聚焦烂尾停工、逾期交房、逾期办证、违规销售、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582个“问题楼盘”开展集中化解处置。截至年底,全省582个“问题楼盘”,已化解579个,占比99.5%,帮助24.1万户居民、8.2万户商家解决了急难愁盼问题。
省交通运输厅通报相关工作情况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勇通报工程建设领域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联动有关工作情况
据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勇介绍,工程建设领域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两年来,运行顺畅、成效显著。近年来,四川交通一直处于大建设、大发展的黄金期,由于工程建设项目数量多、分布广,加之交通建设的市场化程度高、参与主体多,各类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受违法行为隐蔽、执法边界交叉等因素影响,实际执法工作中面临很多难题。四川高院牵头建立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后,通过案件流转等方式,加强了司法资源的有效汇聚、横向联合和协作共享,有效破解了执法覆盖不足、协作不顺等困境。2020年至今,法院系统共向交通运输部门移交11件案件,均按照有关法规得到妥善处置。通过双方的有效衔接联动,不仅进一步畅通了司法与执法衔接联动的工作渠道,有效促进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还帮助基层解决了信息不通、执法无力等工作困境,获得了基层同志的纷纷点赞。
2021年10月,我省出台了《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这是全国第一个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其中专门章节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完善和司法的衔接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移送程序和标准,推进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制度化。另外,目前我省正在建设全省统一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在实现办案规范化、信息化的同时,也将更有效推动与司法等部门的案件移送和信息共享。
下一步工作,工程建设领域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深入、持续、有效运行,对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优化我省营商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下一步,四川高院将与八家行政管理机关进一步加强合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结果引领,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衔接联动机制进一步走深走实:一是进一步提高移送案件的精准度,提高移送质量,做到“有的放矢”;二是进一步加强移送后的跟踪反馈,加强与受移送行政管理机关的沟通联络,加强移送工作的经验总结和问题分析,及时解决移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通过定期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以生动的案例引导、警示市场主体,切实发挥司法及行政执法在行业治理中的教育、规范、预防功能。四是进一步扩大社会协同。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律师协会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行业协会、商会、律师协会的积极性,促进行业内部治理和自我治理,提升行业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