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4日,泸定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电信诈骗案件。
该案系,2020年7月至2021年2月期间,被告人杨某某和王某出资准备实施电信诈骗并先后组织、邀约王某1、王某2、杨某某、万某某参与,该团伙利用购买的手机、电话卡、虚假公众号和在“蝙蝠”APP购买的公民贷款信息,并雇佣洗钱团伙帮助取款,在海南省澄迈县境内,冒充“360”、“招联”等贷款平台工作人员,以贷款催收、贷款利率修改等理由,使用多部作案手机拨打受害人手机号码,要求被害人归还贷款,被害人将贷款归还到指定账户后又以未填写备注、流水不够、资金冻结等名义继续成功诈骗被害人岳某某等30余人共计734939元,其中13000元未遂。
因该案被害人及被告人人数众多,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反响强烈、影响重大,泸定法院提前确定了“全院合力、公安协助”的庭审保障思路,及时制定了详细的庭审保障工作方案。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陈虹丹对参与庭审保障的刑庭、综合办公室、法警队等相关部门和干警提出具体要求,并积极向县委政法委、县防疫指挥部汇报,商请县公安局警力增援、县卫健局疫情防控支持,确保此次庭审保障零失误、零差错。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围绕起诉书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就本案的事实、法律适用问题等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此次庭审,泸定法院特别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电信、移动、联通运营商,农行、建行、农商银行工作人员及家属、群众参加旁听庭审,接受普法教育,提升反诈骗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