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4日,红格法庭收到一份外地邮寄立案的邮件。原告是资中人,被告是本地人,双方通过网上微信认识,出于信任,原告委托被告为其充值油费,并向被告银行转账了11960元,后因各种原因,被告收钱后一直未办理委托事宜,原告遂将被告告上法庭。
当日,承办法官当即联系了被告,并询问了相关案件情况,被告表示愿意调解。考虑到原告人在外地,来回往返势必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1月5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通过线上方式组织调解该起委托合同纠纷,并在达成调解协议后,经双方同意通过“四川微法院”送达平台电子送达了民事调解书。这是《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盐边法院首次通过电子送达方式成功送达民事调解书。
2021年来,盐边法院红格法庭主动创新办案方式,依托线上平台送达、调解、审理案件80余件,电话接待当事人1000余起,大大方便了当事人,获得大量当事人的认可。(胡方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