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屏山法院钟法官吗?你们法院转过来的 78万元工程款到账了。我代表27名农民工向你们表示感谢,没想到年前工资就能到位。”这是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钟法官在上班后接到的来自申请执行人的感谢电话。
2011年2月23日,原告聂某与被告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了《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合同》,将位于四川省屏山县新县城迁建的弃土场和挡土墙工程承包给原告全面管理,由原告组织工人施工并自负盈亏。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工程项目,被告公司在支付部分工资款及工程款后,以需要审计结算支付为由,一直对于剩余78万元包含部分工资的工程款未按照约定支付。该纠纷经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公司应当支付78万元工程尾款,但被告公司在判决后仍未履行。
2021年12月7日,聂某不得不向屏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申请执行立案时,聂某表示,这78万元工程尾款有近43万元需要用于发放工人工资,剩余尾款用来支付材料欠款,希望法院尽快追回来。执行法官在通过“总对总”等查控措施后,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法院已经作出了冻结措施,也没有存款可以扣划。经采用传统措施约谈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后,被执行人提供了第三人处有工程款可以执行,但是目前均尚未结算,可能不具备支付条件。
承办执行案件的钟法官得知这个情况后,在做好疫情防控的条件下,驱车前往成都、德阳等地向被执行人的第三人了解债权情况,并组织双方座谈,帮助化解了一部分结算中的问题,促成了部分结算要件。最终该笔案款在第三人的协助履行下,仅用时17天就全案执行到位。
屏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近年来全力化解涉民生执行案件,建立了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还将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办案的重点督办案件,并结合该县库区移民工程多的特点,积极主动与涉移民工程的行政部门联动,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
(吴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