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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 法院调解二三事

来源:江安县人民法院 作者:徐莉 汪体涛 发布时间:2020-03-06 10:49:05

疫情当前不拖欠 主动履行人心暖

3月4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李某前等四人与被执行人蒋某某如约来到法院,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并将3万元标的款现场支付,真正践行了“言必诚信,行必忠正”。

申请执行人李某前四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蒋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年前执行法官就多次约谈被执行人,让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欠款,但由于被执行人家中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执行法官通过查询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信息,也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最终,经过执行法官的多次沟通,被执行人蒋某某主动表示希望在法院主持下,将想方设法筹集的案款履行完毕。3月4日,双方如约来到法院,被执行人在法官的见证下,当场将3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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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非儿戏 异地转账不赖账

近日,江安县人民法院水清法庭也迎来了被告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一幕。

该起案件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原、被告双方签订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约定总价款为298000元,付款方式和终结算均以最终工程实际造价结算为准。然而,工程结束后,双方就增量工程金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起诉至江安县人民法院。江安法院委托评估公司对涉案工程造价进行评估,并依法宣判。一审判决后,原告提出新证据上诉至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剩余工程款、诉讼费、鉴定费共计37291.67元。

被告在收到法律文书后,积极与江安法院一审法官联系,希望在法官见证下履行裁判文书。考虑到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被告又系外地人员,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法官建议一方当事人到法庭书写收条,另一方通过转账方式支付,最终双方纠纷彻底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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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上网开庭难 法官上门调解易

近日,水清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老人赡养纠纷案件。

因疫情原因不能安排当事人到场开庭,避免人员的聚集,承办法官积极与各案件当事人进行联系,及时跟进案件情况。由于当事人中有两位老年人不会使用互联网法庭,遂不能实现网上开庭。

为及时解决两位老年人的困扰,承办法官主动联系被告到两位老人家里进行调解。调解前,承办法官主动向当事人宣传防疫知识;调解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找准父母子女间出现问题的症结,耐心对被告做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思想疏导。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疫情期间,人民司法为人民。江安法院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审判执行。用法治的光辉修补当事人的裂痕,力求通过耐心的劝解和专业的法律知识让当事人实现主动履行、主动调解,化解纠纷,虽然疫情无情,但共克时艰人有情,江安法院用更优质更有人情味的司法服务保障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徐莉 汪体涛)

 



责任编辑: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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