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进一步提升执行各项工作正规化、标准化、制度化水平,把公平、公正、规范、高效、文明、廉洁、便民等司法理念贯彻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环节,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感受更加真切,对司法的获得感更加具体。
叙永法院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严格案款审批制度,规范案款支付手续,加快案款支付流程,打通执行关键节点,快速及时的为当事人支付案款。
执行局多次召开案款支付专项工作会议,部署落实相关工作安排。要求各执行法官和案款财务相关人员高度重视,每月扣划案款涉及承办法官已离职、退休或调离的,安排在职承办法官负责后续工作;对现有存量案款进行核实清理,除具有法定事由确无法支取的案款外,其余案款必须继续支付;对每一笔入账案款进行清理匹配,无名案款进账信息,与银行进行核对,务必查清入账源头,切实匹配到案件。
叙永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为涉及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和劳动报酬等救急款项,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同时,规范专户专用管理,实现了执行案款流转规范化、高效化、安全化管理。
(殷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