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着!”眼尖的执行法官定睛看向香烟盒,厉声呵道,“好家伙,没钱你能抽‘大重九’?!”
“嘿嘿嘿……”被执行人徐某寿脸上露出尬笑,拿着香烟的手定格在半空中。
原来,2018年11月6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徐某寿陆续向严某慧借款130000元,徐某寿在偿还43999元后未再还款。无奈之下,严某慧于2021年6月30日向筠连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徐某寿偿还严某慧欠款86001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59元。判决生效后,徐某寿未还款,严某慧于2021年9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徐某寿名下无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有价证券等可供执行财产,因被执行人徐某寿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未按规定向法院报告财产,执行法官对其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准备进行司法拘留,但经过多次走访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徐某寿的具体行踪。12月28日,执行法官收到“被执行人徐某寿出现在筠连县某宾馆”的线索,于是迅速出动在该宾馆房间内将其控制。
“法官,我是真没钱,要是有钱,我早还上了。”
“不信你再去查,我账上真没钱。”
“要不我找人借点钱,先还一万,剩下的我再想办法?”
“这么冷的天,请法院不要拘留我。”
面对执行法官的心理攻势,被执行人徐某寿唱起了苦情戏。
“来来来,法官,抽支烟。”见执行法官态度坚决,被执行人徐某寿笑着从衣服口袋掏出香烟抽出一根递到法官面前。
“不不不,我不抽。”执行法官摆手婉拒道。
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一包尚未抽完的“大重九”香烟暴露了被执行人徐某寿的谎言。
最终,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徐某寿再次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打消其侥幸心理,迫于法律强大的威慑力,被执行人徐某寿联系朋友立即送来现金86960元,本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事后,被执行人徐某寿写下悔过书,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错误,执行法官鉴于其悔过表现良好予以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 古静 刘俊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