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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麒麟”携手“酒城桂花姐”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

来源: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胡云双 发布时间:2021-12-30 14:34: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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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12月29日下午,市法院与市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共同举行《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签约仪式暨《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培训。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李堂兵,副市长、市政府妇儿工委主任马宗慧,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曾泽兰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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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李堂兵对市法院与市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表示充分肯定,该协作机制是对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创新实践,是对国家10部委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工作部署会精神的具体落实,也是市委重视家庭教育工作的务实举措。家庭教育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市委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努力从各方面提供强大支持和坚强保障,坚持以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家事审判改革纵深发展、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努力打造平安泸州、幸福泸州、和谐泸州、美丽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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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指出,“酒麒麟”是泸州法院打造的重要法治品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酒麒麟”的题中之义、应有之责。“酒麒麟”和“酒城桂花姐”携手合作,共同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实践基地、培训协作机制,为全面提升家庭教育水平、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促进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妥善化解,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支持,必将为守护酒城人民家庭幸福、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下一步,“酒麒麟”将与“酒城桂花姐”通力协作,共同落实好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全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力为酒城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力争创新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家事审判机制,积极向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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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妇儿工委主任马宗慧,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为酒麒麟.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实践基地和酒城桂花姐.家庭教育指导培训基地授牌,开启了涉未成年人案件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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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斌与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副主任刘斌共同签署了《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双方本着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多部门联合协作为抓手,有效整合社会力量,构建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共建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实践基地、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为优化家庭教育环境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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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市法院与市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还共同聘请了市家研会理事长、泸州高中副校长陶俊梅等27名专家组成家庭教育指导师专家库,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曾泽兰向受聘的家庭教育指导师代表颁发了聘书,为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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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结束后,市家研会副理事长、四川警察学院心理学副教授陈华为全体受聘家庭教育指导师、两级法院少审家事审判法官及法官助理、市政府妇儿工委办成员单位、妇联相关工作人员作了《家庭教育走进“法时代”—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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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们从牙牙学语就开始接受家教,有什么样的教育,就有什么样的人。”孩子如海绵般汲取着课堂教育的知识,也吸收着来自家庭教育的“墨水”,良好的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关键。全市法院“酒麒麟”与市妇联“酒城桂花姐”正式“牵手”,可以说是我们对家庭教育需求的现实回应,真诚地希望通过“酒麒麟”的手,通过“酒城桂花姐”的手,通过社会各界多方努力,能够为孩子们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帮助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更好培养子女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少审庭 胡云双)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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