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力抓审判,促进纠纷实化解。开辟企业诉讼绿色通道,确保涉企案件公正高效办理。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合同、劳资纠纷等案件,今年来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731件,涉企案件调解率41.31%。坚持打“伞”破“网”,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环境和良好市场秩序。目前,我院涉黑、涉恶案件实现全部“清结”。
二是全心抓联动,助力诚信强建设。依靠党委领导,主动推进落实与银行、质监、住建、税务等部门征信体系的资源共享和联席会议机制。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拘留等执行措施,努力实现民营企业胜诉权益。今年以来,限制高消费367人,纳入失信名单82人,司法拘留7人,移送1名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同比提升23%。
三是全员抓保护,坚持理念同对待。树立公正执行、依法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对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执行案件,慎用查封、冻结等措施;对因疫情影响造成短期资金困难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依法采取分期执行、执行和解等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四是全程抓服务,助力发展广保障。制定《关于为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从开辟绿色通道、稳定用工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切实履行司法服务功能,助力我县企业复工复产。依托驻县工商联(商会)法官工作站,定期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走访辖区民营企业,与企业家、职工代表交流,举办法治讲座等12次,解答企业经营发展的相关法律问题50余个,提供风险预警和防范建议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