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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护航!内江法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渡“疫”关

来源:内江市中级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05 22:17:43

连日来,内江正有序复工复产,内江两级法院大力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作为,优化机制,多措并举,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内江中院:制定出台相关意见,为企业保驾护航


2月7日,内江中院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决有力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意见》,涉及12个方面,指导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扎实抓好打击违法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等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意见》指出,全市法院要“坚决依法严惩利用疫情危害公共安全、市场秩序等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依法防控的水平。要依法严惩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非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借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谣传谣,哄抢公私财产、实施诈骗、暴力伤医、破坏交通设施、聚众“打砸抢”,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妨害公务、危害公共安全,不按规定处理医疗废物,污染环境,非法捕猎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失职导致疫情传播或流行等各类违法犯罪。”多项措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妥善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意见》指出,全市法院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依法公正审理涉疫情防控相关民商事案件,有效化解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矛盾纠纷。要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准确理解并合理适用契约自由、平等保护、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民商事审判基本原则,妥善审理相关工程建设、租赁买卖、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案件,维护市场交易稳定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法审慎审理好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各类行政案件,坚决有力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开展保全查控和执行查控工作,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和自动履行,有效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财产查控等执行措施涉及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人员的,原则上应暂缓进行;对于从事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装备生产、运输、销售的企业,以及明确专用于疫情防控的资金、物资,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擅自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保全和强制措施;对于查封、扣押的可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要积极协调采取措施,依法及时作出处置,最大限度发挥其作用。”等多项涉企具体举措,多层次、全方位的为抗击疫情、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诉讼服务“网上办”。《意见》指出,全市法院要“引导诉讼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优先使用“四川微法院”、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12368服务热线、跨域立案、电话、短信、微信等渠道办理诉讼事宜和联系法院工作人员。大力推进网上证据交换、质证和远程开庭、调解,尽量减少人员出行流动和聚集,支持促进疫情防控工作。”大力推进网上证据交换、质证和远程开庭、调解,尽量减少人员出行流动和聚集,支持促进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调查研究和审判指导。《意见》指出,全市法院要“加强对疫情防控涉法案件的调查研究和审判指导,深化诉源治理,推动对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矛盾纠纷的多元化防范与化解,强化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等多项具体要求,做细做实安全防范工作措施,确保《意见》要求落地落实,切实维护复工企业合法权益。 

 

东兴区法院:出台十八条举措,服务中小微企业


为助力复工复产,东兴区人民法院于日前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为辖区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司法服务的十八条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为辖区中小微企业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该《工作措施》提出,全力为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对因疫情防控引发的涉企诉讼案件,开通“服务绿色通道”。对企业及群众来院反映涉疫情及防控工作的信访事项,实行信访事项“日办理”机制,网上多元化解纠纷。


同时,法院还将加大司法援助力度,向企业推送涉法涉诉法律风险应对咨询服务,发送法律风险预警提示,充分运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平台定期发布和解读相关司法政策,提供涉疫情普法宣传教育、法律咨询等法律延伸服务,提供安全诉讼环境。


该《工作措施》还明确了如何优质高效审理涉企纠纷案件。依法严格审查金融机构“抽贷”“断贷”行为,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以不合理费用变相收取高息的行为,严厉打击“职业放贷人”趁机实施高利贷、“套路贷”、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另外,法院还将发挥劳动争议多部门联动调解平台作用,指导规范企业用工管理,灵活协商处理用工、工资待遇、工时等问题,促进企业早日复工复产。该《工作措施》指出,因采取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致使企业不能及时行使民事请求权的,依法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举证、上诉、申请执行等民事诉讼期限确因疫情及疫情防控措施被耽误的,依法适用期间顺延的规定。


《工作措施》还强调了将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如对明确用于疫情防控的资金和物资,不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对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被执行企业为恢复生产经营,申请临时解除或变更保全措施、恢复信用等申请的,在组织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综合评估利益风险的基础上,依法支持其申请,为企业恢复生产创造条件,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隆昌市法院:多举措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


据了解,为确保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除东兴区法院出台十八条司法服务措施外,全市其余各法院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服务措施,并深入企业开展为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等活动。


疫情期间,隆昌市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防控疫情保障企业稳经济促发展的意见》,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安全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该《意见》提出,一、要依法妥善处理涉企诉讼。重拳打击涉企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危害市场秩序犯罪。正确认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行使诉权的中止事由,保护企业合法诉权;充分发挥破产案件审理府院联动机制,采用柔性司法,帮助企业债务人尽快恢复生产。审慎处理因受疫情影响的劳资纠纷,充分发挥诉源治理及多元解纷机制作用,尽可能地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平衡保护劳资双方利益。1月25日以来,审结涉企案件37件,通过调解和解方式解决劳资纠纷案件9件。


二、提供高质量涉企诉讼服务。依托“两个一站式”建设平台,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倡导运用“四川微法院”。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以及从事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营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困难企业诉讼事项优先办、网上办、快速办。对困难企业提起的诉讼,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符合缓交、减交、免交的,依法予以准许。


三、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审慎使用涉企财产保全措施,严禁冻结查封用于疫情防控的资金和物资,最大限度减少对防疫工作大局的负面影响。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恢复或者完全无法恢复生产的被执行人企业,积极引导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进行和解,多举措给予被执行企业一定的宽限履行期限,以便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1月25日以来,执结涉企案件37件,为企业挽回损失207.8万元。

 

资中县法院:推动企业“涅槃重生”助力防疫


四川沙琪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系资中县法院审理的首例破产重整案。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资中县法院积极推动沙琪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如期恢复生产,二十余天内生产食用酒精量达3000多吨。


疫情发生后,该公司还将食用酒精特调制成75度消毒使用酒精,向全省累计供应消毒酒精2000余吨,其中向内江市供应700余吨,同时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捐赠消毒酒精1吨。


为进一步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沙琪公司还在生产食用酒精的基础上,筹建医用酒精生产线。目前,该公司正在筹建一条医用酒精生产线,生产设备已进场安装,预计3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威远县法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威远县人民法院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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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工情况怎么样?原材料和物流能不能跟上?防疫物资能不能得到保障?厂区每天都全面消毒没有?防疫物资能不能得到保障?厂区每天都全面消毒没有?现在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大家千万不能松了思想上的弦……

  

    连日来,威远县法院党员干警走进8家企业,详细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听取企业负责人意见建议,对近期受疫情影响可能出现的纠纷进行研判,对企业家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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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随着内江全市启动复工复产,越来越多的人来到内江或回到内江工作生活,急需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范措施,内江两级法院党员干警继续深入社区、小区等疫情防控宣传检测点协助相关单位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测量、防疫宣传等工作守住每一道“门”把好每一道“关”为企业安全复工复产贡献微薄之力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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