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青神县法院首次采用互联网“微法院”系统“隔空”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
该案系通过公告向被告送达相关手续,原告现在浙江省务工。疫情期间回来开庭,往返十分不便。同时,可能增加传播风险。在征得原告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通过互联网依托“微法院”平台进行远程开庭审理。
为确保本次网上庭审工作顺利开展,庭前,青神法院组织安排技术人员提前进行多次调试,确保网上视频庭审顺畅,承办法官与当事人充分沟通,指导当事人网上操作,为案件如期审理做好充分准备。
当日上午9时30分,原告及其代理人均准时通过互联网在各自家中上线参加庭审,法官通过庭审系统完成了当事人身份核对、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等程序,庭审过程有条不紊地逐步开展,最后当事人在确认庭审笔录无误后,借助电子签名技术对庭审笔录进行确认,案件最后当庭进行了宣判,整个庭审用时约40分钟。
面对严峻的疫情,青神法院强化智能化建设,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将线下诉讼服务转变到线上,真正做到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加诉讼活动,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曾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