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是最好的保护,知道自己被恶意举报时,感觉很冤枉,挺打击工作积极性的,还好纪检监察机关很快查明了真相,还我清白,打消了我的工作顾虑……”收到《澄清证明通知书》的那一刻,邓法官难掩内心的感激。
事情的起因还要从邓法官办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说起。当时,邓法官经过法庭审理,依法对何某涉及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作出后,何某对判决结果不服,邓法官耐心地为其进行了判后释疑,何某仍表示不服判决,但未依法提起上诉。法定上诉期限届满后,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来,何某以邓法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法审判”等为由,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接到举报后,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对何某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经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最终认定何某所反映的违法审判、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全部不属实。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向邓法官及所在单位出具了《澄清证明通知书》,为邓法官澄清事实、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邓法官所在的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当日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对澄清证明通知书内容进行了会议通报,为邓法官澄清正名。
法官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作出判决,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平等保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权威的具体体现。何某捏造事实恶意举报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法官声誉,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人民法院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为法官公开澄清正名,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既能有效保护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也有力地维护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内江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