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隆昌市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最新消息,隆昌市人民法院2021年“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885件,执结2741件,执行到位金额15133万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9.89%,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执结率在内江市基层法院排名第一。
巩固“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建立完善隆昌解决执行难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执行工作联动和信用联合惩戒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等。与检察、公安、发改、工商、房管等部门积极配合,在购房、贷款、出入境、招投标、重点项目投资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和限制,营造合力攻克执行难的良好外部环境。向执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7次,联合市发改革局在“信用中国”上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次534条。将2335名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曝光215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使91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600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3条,已刑事立案1件。持续推进“执转破”工作,我院已经实现“执转破”工作的零突破,移送破产案件2件,其中1件已经进入破产程序,1件正在审理中。
坚决维护群众权益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2000余次,其中,实施拘留、罚款、搜查、强迁、强腾等措施86件次。着力涉民生案件执行,开展“一季度一行动”执行专项行动,连续十年开展“司法大拜年”等活动,今年办理涉民生权益重点执行案件526件,执结523件,到位执行案款850.71万元,其中受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301件,执结300件,到位执行案款415.49万元。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救助困难申请执行人22人,救助金额18.64万元。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执行法官放弃休息日,连夜奔波千里,为申请人执行到位成品铅锭150余吨,挽回经济损失200万元。稳妥推进夏小龙、周道甫、胡启芳等4起非法集资刑事退赔案。其中,涉案金额4.6亿元的夏小龙非法集资刑事退赔案,目前已退赔1.2亿元,退赔率达26%,退赔比例在全省非法集资刑事退赔案中位居前列,受到省处非办的充分肯定。
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法采取灵活多样执行措施、查控手段,保障民营企业及时实现胜诉权益。执结企业申请执行案件613件,为企业执行到位资金6674.15万元。成功执结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为隆昌市一民营企业挽回损失44万余元。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尽量采取活查活封、部分查封,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积极引导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进行和解,执行和解涉企案件215件。审慎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消费等惩戒措施,屏蔽或撤销具有民营企业法人代表身份的失信被执行人7人次;解除限制高消费152人次。
持续规范执行行为
开展执行条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新建制度机制2项,推动执行规范化落在实处。加大执行公开力度,通过“阳光执行”微信小程序,全面实时公开案件进展情况。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实现远程指挥、督办交办和决策分析。实行办案改革,改变过去“一人包案到底”的办案方式,将执行案件办理进行“分流、分权、分段”,加强监督,减少廉政风险。
该院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加强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推动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的健全完善,积极营造社会各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精致靓丽隆昌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四川法制网 高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