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家住刘家湾居民村的陈女士发现家中厨房的下起了 “雨”,污水从房顶上直流下来,厨房里污秽遍地。陈女士急忙找到物业和楼上业主老张头调查了解,发现此次漏水是因楼上排水管道湾头的盖子脱落所致。在物业及社区的协调下,漏水问题得到了及时处理,但因漏水对陈女士厨房家电造成的损失一直没能解决,陈女士一气之下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双方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里关系,且案涉损失不大,走到诉讼这一步也并非陈女士所愿。为更好的化解矛盾,富顺县人民法院富世法庭立即启动物业纠纷联合调处中心联动调解机制,由富世法庭法官、富世街道特邀调解员、双方所在地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对该案进行联合调解。
调解过程中发现,排水管道湾头盖子的脱落原因不明是损失一直未能解决的关键所在,双方均认为不是自己的原因,因此一直僵持不下。据此,法官从法理角度向双方释明了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等有关相邻权纠纷的法律法规;调解员也从情理角度出发,告诉双方案件损失不大,没必要因此事心生怨气,使邻里之间产生隔阂。
双方连连点头表示认同,并结合联合调解人员的分析建议,就损害赔偿达成一致意见,老张头当场支付了约定的赔偿金额,双方带着满意的笑容离开了调解室。(陈必胜 郑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