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工作部署以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为切实抓好疫情防控,盐边县法院制定七项措施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准确把握疫情防控总要求。结合市委、县委中心工作抓好钒钛高新产业、特色农产品、红格片区运动康养项目等优势产业发展,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二是推广“非接触式”服务。加强互联网司法的推广应用,引导企业尽量通过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四川微法院、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电话传真等线上方式办理立案、诉讼、信访,最大程度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三是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对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遴选业务能力强的优秀法官组建工作专班,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供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四是注重善意文明执行。严格审查涉诉企业保全措施申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资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五是支持申请破产企业重整再生。申请破产企业可以从事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要依法支持其恢复生产。处置破产财产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应于疫情消除后变现和分配。
六是积极研判提出司法建议。开展涉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中法律问题的前瞻调研,针对县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遇到的突出、共性、高发法律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做好法律风险提示,提升依法防控与依法治理水平。
七是依法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对标先进优化营商环境与疫情防控,强力推进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调解、在线证据交换、在线庭审等重点工作。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确保市场主体有良好司法获得感。(王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