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交通事故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还隐瞒个人信息,玩失踪,不配合法院工作,被执行人的行为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12月8日,东坡区法院执行局干警驱车前往德阳,以强势的执行态度,不言弃的调解方式,促使被执行人现场支付赔偿款3万余元,并就余款与申请人达成限期赔偿协议。
【基本案情】:某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变成植物人,东坡区法院依法判决肇事者及其肇事车辆车主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比例。其中,肇事车辆车主在履行3万余元的赔偿款后,以玩失踪、隐瞒个人信息等方式逃避余下法律责任。受害者年迈的父母无奈之下向东坡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面对躺在医院的受害者,执行干警很痛心、很纠心;面对受害者家属的激愤心情,执行干警很理解、不抱怨,反而是更加坚定执行案件的决心。无奈被执行人隐瞒个人行踪,且名下无另外可供执行财产,东坡区法院执行局立即为受害者申请了司法救助。
2021年12月7日,受害者父亲取得被执行人的线索后,立即告知执行干警。12月8日早上6点,执行干警与受害者父亲一同前往德阳某镇寻找被执行人,并于上午8点半,成功找到被执行人。经协商双方当事人在德阳某镇政府司法调解所解决该起纠纷。
协调期间,被执行人又多次不配合工作:谎称名下车辆不属于自己,且已卖出,自己是租来使用;拒绝主动交纳身上物品,直至执行干警出具搜查令;在执行干警送达查封房产执行裁定书后,被执行人拒不承认房屋自己有份额,并拒绝签收等。
协调期间,被执行人多次不配合工作,双方协商陷入僵局,执行干警快速查证被执行人名下有车辆以及其余财产,并告知其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被执行人换位思考。最终,被执行人表示,以目前的经济状况无法全部支付33万余元的赔偿款,同意当日先支付3万余元。余下的赔偿款,双方当事人也通过协商自愿达成限期赔偿的协议。
法院执行有温度,体现在为民办实事;法院执行亦有力度,体现在执行强制力。东坡区法院执行干警始终追求公正高效,秉持司法为民,以看得见的方式维护着群众的合法权益,传递着司法温暖。
(曾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