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叙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和广安市武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的全力协助之下,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成功扣押挂车4台,挽回企业损失百余万元。
叙永法院依据已发生生效法律文书受理了四川渝某物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沧州市鸿某物流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的事项为被执行人沧州市鸿某物流有限公司将租赁申请执行人四川渝某物流有限公司的20台挂车返还至石家庄市鹿泉区山尹村镇某物流园。
2021年9月7日,叙永法院向被执行人沧州市鸿某物流有限公司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该公司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五日内将租赁的20台挂车返还至指定地点。然而,被执行人沧州市鸿某物流有限公司至今仍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四川渝某物流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叙永法院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沧州市鸿某物流有限公司租赁申请执行人四川渝某物流有限公司的20台挂车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在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之后,申请执行人自行寻找并收回其中6台,经查找,有2台停放在成都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内,有2台停放在广安市武胜县万隆镇一小区内,而且据GPS数据显示,4台停放的挂车并未运行,一直处于静止状态。
最终,在当地法院和公证处的全力协助之下,将4台挂车成功扣押并交予申请执行人四川渝某物流有限公司,现已成功收回10台挂车。
(叙永法院 赵云)